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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宁波 已截止

宁波市第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派遣制)

宁波市第六医院

发布于 2026.08.12 浏览 2 来源:宁波人才网
报名截止时间 8月12日
已截止
本期报名已于 8月12日 截止,可关注该单位后续批次公告。
招录人数2 人
招聘岗位见公告
学历要求大专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 8月12日
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工作地点宁波

宁波市第六医院因工作需要,经鄞州区卫生健康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招聘岗位:石膏室医生2名

2. 招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宁波市第六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

(4)报名联系电话:0574-87996170、0574-87996270

(5)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持《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组织进行相关考试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4、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5、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8月12日(含)前取得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8月12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第六医院。

附件: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宁波市第六医院

                            2026年8月12日

附件1:附件: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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