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招聘公告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一、单位简介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定名、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建设的新型创新载体,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同发起成立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作为浙江省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战略的先行者、引领者,长三角研究院自2003年成立以来,扎根嘉兴、立足浙江、面向长三角,以推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重点,以促进清华大学教育科研事业和浙江省及长三角科技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为宗旨,探索出了一条省校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发展新路。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应聘方式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的简历投递邮箱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岗位需求表)查看。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招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岗位的简历投递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应聘部门+应聘职位+招聘渠道。 应聘者报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PDF扫描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实习生岗位可提供在校证明,如学生证等)、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 四、招聘流程 1.各招聘单位在审核完报名材料后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方式和时间将在一个月内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实习生岗位除外)。确定录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提供相对优厚、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谈。 2.相关福利待遇包括:人才补贴、购房补贴、企业年金、带薪年休假、节日福利、职工疗休养,并提供人才公寓。(实习生岗位除外) 六、有关要求 1.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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