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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阳光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保育员的公告

慈溪市阳光幼儿园

发布于 2026.07.01 浏览 1 来源:慈溪人才网
报名截止 2026-07-07
已截止
招录人数 7 人
学历要求 见公告
工作地点 宁波慈溪市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保育员7名,派遣至慈溪市阳光幼儿园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对象

人数

性别

年龄要求

报名要求

保育员

7人

女

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相应岗位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7日。

2.报名办法:应聘保育员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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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7月8日至9日。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2.应聘者面试时请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后相关复印件由幼儿园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学前教育教职工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签订劳动合同。若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规定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2.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相关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咨询电话:华老师0574-63081009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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